2008年8月4日

PCCW

今年三月寬頻服務完結,於是續約為期十八個月。經推銷員多番推介後決定採用一個網絡電視服務(儘管自服務開始至結束未曾用過),他多次聲明該服務可以讓用戶(即我家)免費試用三個月,服務結束時,用戶可選擇付款並繼續使用;若果試用後不滿意(即不續約),則不須通知網上行,三個月後服務自動終結,用戶不須繳交任何費用

然而,今年七月寄到的帳單,赫然發現須多繳多九十三元,詳見下圖:

多付的九十三元是甚麼費用?不看猶自可,一看:
突然多了兩個費用:MEDIA.now.com.hk Basic Plan Charge 及 MOOV.now.com.hk Basic Plan Charge。本來我也不知是甚麼,忽然想起那個自試用後未曾用過的服務,隱約猜到這兩項收費的來源後,頓時怒髮衝冠。

天,這是間怎樣的大公司!其下的推銷員竟然敢如此不誠實地欺騙顧客。說實的,多繳九十三元不算是大問題,但推銷員親口承諾若該服務期限屆滿,是絕不須要通知網上行以終止服務的。即使他當初是否信口開河,他也必須負上責任,因為口頭上的承絡協議也有法律上約束效用

及後(八月二日)致電給網上行,該接聽員回應說會向上司反映,並說會退還該筆多繳的款額。但願以後不會再發生類似的事任何人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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